为推动汕头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汕头市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7年,汕头市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0%以上,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形成产值规模超7000亿元的“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集群,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基本建成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到2035年,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定在70%左右,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制造强市。
此外,方案还提出五大重点实施任务19项具体任务。具体包括:
(一)实施产业提级跃升工程,加速壮大“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集群
1.优化完善区域协同发展产业布局。支持各区围绕“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推动制造业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金平区强化产业支撑,大力发展绿色印刷包装、智能装备、新材料、大健康产业,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龙湖区深化创新驱动,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和大健康产业,打造区域创新引领示范区。澄海区联动六合核心区建设,重点发展玩具创意、大健康、精密制造产业,打造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濠江区全力发展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和临港产业,打造港城融合示范区。潮阳区完善纺织服装产业链,规划建设绿色新材料产业园,打造传统产业创新示范区。潮南区优化提升纺织服装产业,集聚壮大新一代电子信息、大健康产业,打造传统制造业赋能集聚示范区。
2.加速壮大“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集群。坚持做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谋划未来产业并举。加快粤东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进“四个一体化”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等高端装备制造,发展“海上风电+”产业,打造“1+3+3”海上风电生态体系,建成国际风电创新港,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打造产值规模超200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推动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研发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锂电池材料和可降解塑料,建设新能源锂电池产业园,构建新能源电池产业链,打造产值规模超1000亿元的新材料产业集群。构建“龙头企业+配套”集群生态,打造电子元器件集散分拨基地,实施数字经济“1+3+2+4”发展思路,建设数字经济特区,打造产值规模超1000亿元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快纺织服装“四大工程”建设,推动产业品牌建设和协同创新,补齐化纤面料生产短板,建设广东化纤生产基地,打造产值规模超2000亿元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与专业市场联动发展试点,强化品牌IP建设,推动“玩具+”、文具礼品产业以及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创意集聚发展,打造产值规模超500亿元的玩具创意产业集群。吸引央企国企投资,大力发展中成药、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设备制造产业,推进融合转型,打造产值规模超500亿元的大健康产业集群。前瞻谋划未来产业,深化海洋开发,延伸培育氢能、新能源材料、生命健康等产业。
3.增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全面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合作,形成分工明确、紧密衔接、互为支撑的沿海产业发展带。绘制重点产业链全景图,制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和“卡脖子”问题清单,建立长周期支持机制,持续推进共性技术攻关突破和推广应用。支持在汕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锻长板补短板专项、省产业链供应链“百链韧性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国产化应用水平。建立健全能源和原材料保供稳价长效机制,协调重大电源、电网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输配、成品油分销体系,做好LNG接收站前期工作推进储气设施建设。依托汕头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优势,大力发展跨境金融、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高水平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储备布局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
4.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落实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到2025年,超过17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1万家制造业企业“上云用云”降本提质增效。围绕“双碳”主题,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节水型企业、园区建设。落实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5.推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业态,打造一批集聚示范区、示范平台和示范企业。持续办好“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推动“设计+”赋能传统产业。加快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多式联运信息化手段,强化汕头港龙头引领作用,大力提升货物通过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重点发展商务会展业,办好“服博会”“玩博会”等品牌展会,争取一批国际展会、国际会议、高端论坛项目永久会址落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制造业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给予贷款展期、延期还本付息等支持。
(二)实施平台载体建设工程,全力打造若干承载能力强的产业发展平台
6.高标准建设一批重大园区平台。建设一批“万亩千亿”园区载体。加快大型产业集聚区和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规划建设,积极争取省加大对我市空间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重大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支持。汕头高新区加快主平台核心区建设。建立完善园区考核和承接转移政策体系,争取5年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超200个。用好深圳-汕头对口帮扶协作机制,高标准规划建设深汕共建产业合作园区。规划建设“2+N”大型出口加工产业区,打造先进产能转移、产业延伸拓展集聚高地。
7.增强园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支持各区(县)规划建设与主体功能相匹配的产业园区,引进布局落地一批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管委会+公司化”运营机制。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园区产业合作。推动省产业园扩园,申报一批省级特色产业园。推动一批集中成片的产业用地、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深入推进“工改工”,到2026年累计实施5万亩以上。支持建设容积率3.0以上符合主导产业特点的专业化标准厂房。推进重点园区到交通节点和周边城镇的快速通道建设。
8.做优建强制造业创新平台载体。谋划建设汕头科学城,争取国家布局重大科学装置,打造高端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培育基地。高标准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支持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和华南技术转移中心粤东分中心建设。建设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加强质检、标准、计量、特检等质量机构综合能力建设,争创质量标准实验室。
(三)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努力塑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9.推动制造业存量企业投资跃增。推动一批制造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着力解决优质企业增资扩产用地需求,引导本市上市企业增发项目落地。每年推动500家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落实再投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促进存量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打造涵盖天使孵化、创业投资、融资担保、上市培育、并购重组等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撬动社会资本为制造业企业扩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
10.推动制造业招商引资增量倍增。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积极对接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制造业规划布局,努力引进一批央企、军工企业战略合作项目。打好招商引资“组合拳”,借助汕头(深圳)协同创新交流中心平台优势开展“驻地招商”,力争年均储备及在建超50亿元制造业项目1个以上、超10亿元制造业项目5个以上。
11.优化重大项目全流程服务。优化落实市领导同志挂点联系服务重点制造业项目工作机制,每季度举行重大项目“三个一批”活动,争取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项目清单。实施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机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信任审批、“拿地即开工”等机制,建立完善代办帮办服务,搭建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推动项目加快开工、投产、达产。
(四)实施企业倍增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支撑引领强的百亿龙头企业
12.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倍增培育计划,力争5年培育营业收入超100亿元企业10家、营业收入超10亿元企业100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深化开展科技型企业“3+N”服务。落实“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市场主体培育计划,推进上市后备企业从孵化到上市一站式服务,兑现“小升规”奖补政策,力争5年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小升规”。构建梯次培育体系,力争5年培育20家单项冠军企业、400家专精特新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13.加快培育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推进制造业企业管理提升,鼓励推动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薪酬激励机制等。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等方式做强做优做大。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的支持。指导“企二代”接班和创新经营模式。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在制造业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布局,将重点工作列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以不同方式参与产业项目投资和基金运作。
14.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常态化开展产学研“面对面”专场对接活动。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推动国资国企积极参与创新成果孵化和产业转化。鼓励各类创业投资主体“投早、投小、投科技”。鼓励保险机构发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科技研发险等创新产品。优化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加大产品技术推广应用。
15.提升企业质量品牌能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引导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服务商标品牌发展,提升主要制造产品质量水平。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优化市政府质量奖评审,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政府质量奖和国际知名质量奖项。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者参与标准制修订,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提升消费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机制,积极打造一批“老字号”品牌和“汕头制造”自主创新品牌,推动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制造”等省级以上品牌。
(五)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工程,齐心建设优质一流的发展环境高地
16.实施亩均效益资源配置改革。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推动要素资源向制造业集中配置。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汕头分平台,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市、区(县)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统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用林用海指标保障,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推广“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线上融资平台,发挥“汕金惠企通”作用,提升融资对接效率。采取措施适当降低工业用电、用气价格。争取制造业重大项目能耗纳入国家单列范围内,符合要求的项目能耗争取省统筹解决。鼓励企业开展数据价值挖掘和利用,建设园区企业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要素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7.以“一次不用跑”、“一次性解决”为导向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项目立项以及用地审批、能评环评、市政公用服务连接等全流程“一次不用跑”、“一次性解决”。强化制造业涉企行政许可改革和精准服务,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一照通行”。运用好各级各类政企沟通平台。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完善12309检察服务大厅和设立“e法庭”。借鉴深圳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做法,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帮你办”窗口功能,推进办事标准和服务质效与珠三角地区全面接轨。
18.加快建设制造业高水平人才高地。加大“靶向引才”、“柔性引才”力度,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发放“金凤卡”,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围绕“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建设一批省高水平中职学校专业群和“双精准”示范专业。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推行校企双元育人。建设各类博士和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鼓励博(硕)士“揭榜挂帅”。
19.开展“汕头制造”声誉形象提升行动。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企业家工作机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推进送法进企业活动。探索搭建知识产权“一站式全链条”协同保护平台。挖掘推出更多具有汕头特色的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一批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打造汕头工业展览馆,鼓励企业建设具有品牌文化特色的博物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支持鼓励大国工匠、工程师、企业家进课堂,通过多样式作品、全媒体矩阵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