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11月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的一份司法意见称,全面拓展港澳司法协助。
意见提出,拓宽内地与港澳相互委托查明法律渠道。推动建立深港澳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资质统一认证机制。推动建立跨境破产认可与协助机制。完善涉外涉港澳台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准确查明和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域外法律。研究商事主体选择适用域外法律解决商事合同纠纷问题。探索建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完善港澳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陪审员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律师在深圳法院代理民商事案件提供便利条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规则研究,推动实现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打造粤港澳商事审判优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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