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清理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告”。
通告称,中山市已启动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为了保障享受相关待遇,中山有序清理制度内重复参保和跨参保年度的跨制度重复参保。请及时关注以下有关事项:
一、不能以职工和居民两种身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居民医保年度内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办理职工医保参保后,应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如您存在以职工和居民身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形,您需在2024年10月31日前暂停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停保”线上办理停保或到我市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停保手续)。
二、不能在两个及以上地市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重复参加两个及以上地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由参保人自愿选择一个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如您存在重复参加两个及以上地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情形,请您尽快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参保关系(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停保”线上办理停保或联系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停保手续)。
若您已在异地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您将无法缴纳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如果您确定要参加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请尽快联系重复参保的地市医保经办部门取消原参保登记或申请退费,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中山市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