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
《政策措施》从市场准入、财政奖励、用地保障、研发创新、金融支持等十个方面制定利好政策,较此前备受关注的“外资十条”开放程度更高、政策措施更具体。
新能源汽车领域可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政策措施》提出,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支持在以下领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包括专用车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制造和修理,干线、支线和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加油站建设和经营,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等;
取消在广东设立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广东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支持外资在广东设立合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不超过51%。
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
《政策措施》提出,2017-2022年,对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排行榜为准,下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项目,可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推行人才“优粤卡” 7类人才纳为服务对象
推行人才“优粤卡”,将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7类人才纳入服务对象。扩大“优粤卡”在广东省可作为身份证明使用的领域。“优粤卡”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与企业所在地户籍居民同等享受当地人才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政策待遇,其中境内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广东办理赴港澳签注及其他出入境证件。
一图读懂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