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高校宿舍怎么建?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最新方案

七七
2024-10-22 08:51:23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对外发布《广东省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支持学生宿舍面积缺口大、具备新建条件和能力的高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等规定,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办学用地、现有校舍状况、学生住宿条件、财力承受能力等情况,新建学生宿舍,补齐宿舍短板。新建宿舍原则上按照高职生均宿舍建筑面积8—10平方米、本科生四人间(生均宿舍建筑面积1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两人间(生均宿舍建筑面积15平方米)、博士研究生单人间(生均宿舍建筑面积2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建设。

方案》明确,高校要全面核查学生宿舍现状,核实学生宿舍建设年份(重点关注超过30年楼龄)、建筑面积、结构形式(重点关注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楼板形式(重点关注预制板)、床位数、设施配置情况、住宿费收费标准等,重点关注超过15年未整体更新修缮的宿舍,特别是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宿舍。通过对现有宿舍实施改扩建、修缮、装配化改造提升等多种方式,提高改造翻新和二次提升效率,提升消防安全能力。鼓励高校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的人才公寓、商住楼等社会用房,补充宿舍资源,并按照校内同等标准,加强配套服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存量用房安全鉴定、改造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同时,在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方面,《方案》提出,要优化学生宿舍功能设置,将党建、学习、休闲、娱乐、健身、社团活动等空间与学生宿舍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推广实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模式。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大力营造环境育人氛围,全面提升“三全育人”质量。

在资金方面,《方案》提出应拓宽学生宿舍建设改造筹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通过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给予支持,同时在省级举债空间允许的条件下,可对符合条件的省属高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给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适度支持。

此外,《方案》还提出适度举债建设,严控债务风险。省属高校建设学生宿舍项目,如涉及新增银行贷款,要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在未来五年建设期内(2024—2028年),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整体建设方案,充分考虑学校发展阶段、基本建设任务、财力情况、近年来债务还本情况等,明确还款来源和还款计划,报高校的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办理项目立项审批。相关债务由举债单位自行承担全部偿债责任,省政府不承担任何偿还或担保责任。学校自主统筹生均拨款等财政资金和学费、住宿费等自有资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0%,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规律和法治原则,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市属高校阶段性利用商业贷款支持学生宿舍建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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